民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及补充事项解析,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导语:在民事诉讼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需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裁决,所以证据的充分性至关重要。本文将解析证据的重要性以及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要求补充的事项,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了解这些对于胜诉至关重要。

民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及补充事项解析,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这当然是一个好现象了,非常有可能证明你要胜诉了,只不过缺少一些必备的材料而已。

只要他让你补充的是一些事关案件本身的证据材料,那么几乎肯定就是为了你着想了,否则的话,又何必折腾呢?直接出判决不好吗?

接下来我们展开说一说,相信看完这篇文章,你就能了解个大概了。

1.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奉行的基本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也就是说,除了特殊情况之外,当事人负有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的责任,而法官最终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进行裁判。

毕竟法官并非事情的亲历者,他无法知道当事人陈述的真假,也无法知道事情的真实面目,他只能通过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认定一个法律事实,并且尽可量的让这个法律事实无限的接近、甚至等同于客观事实。

那么,只要一方当事人的证据达到了高度概然性的标准,实现了证据优势,法官就可以支持这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了。

夸张点儿说,这就是51%对比49%的事情,谁能先达到51%,法官就会倾向于谁。

2.不过,由于我们老百姓的法律认知水平还不够高,对于证据的提供和认证标准,在认知上有很大的差距,很难保证在一次庭审的过程中,就将自己在证据完美提供完毕。

这其实也就是很多情况下,一个案件要开多次庭审的原因所在了。

而由于在当前的实践中,法官除了要做到程序公正之外,还要尽可能的做到实体的公正。因此法官也就会想方设法地去查明客观事实,尽量不让自己的案件发生上诉、甚至上诉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情况下,否则会影响自己的绩效考核。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一旦法官给你打电话让你提供证据,那基本上就意味着要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了。

否则的话,又何必麻烦呢?毕竟在拿到你的证据材料以后,法官还需要找对方质证。

虽然这个程序可以灵活一点,既可以采取复庭的方式,在庭审中当庭质证,也可以在庭后通过做笔录的方式进行,但是程序是少不了的。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3.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对你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影响,那就是让你提供一些程序的材料,比如说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委托代理手续等。

这种情况与案件的实体处理结果是不发生关系的,但是属于法官必须用来附卷的。如果你不提供的话,法官有可能就得自己去调取。

4.这里需要另外多说的一点,为什么是在开庭以后半个月打电话,而没有更早地通知。

其原因就在于这基本上是法官在写判决的时候,刚刚发现的新情况。

毕竟绝大多数案件都非当庭宣判的,法官当天也只是开完庭而已,每个法官手头都有几十、乃至过百件案件,开完庭以后有时间才会逐一写判决。

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发现你的证据缺少某一部分,这时候才打电话让你补充。

最后要说的是,无论是实体的材料还是关于程序的材料,你都需要积极的应对,尽快的给法官送过去。即便对结果没有影响,对自己是没有任何坏处的。

结语:无论是实体材料还是程序材料,当法官要求补充时,我们应积极应对,尽快提供。这不仅有助于案件的审理进程,还能提高我们的胜诉几率。记住,提供充分的证据是我们胜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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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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