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12月31日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对于危险驾驶罪和罪轻不起诉的情况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本文将详细解释危险驾驶罪的构成、罪轻不起诉的性质以及如何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首先要说的是,要恭喜你,你属于不幸中的万幸,赶上了好时候!在之前,你这种行为是无法出具无犯罪证明的,但是从2021年12月31日起,就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了。接下来我们详细说一下。
一、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危险驾驶罪是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罪名了,他包括很多情形,最常见的就是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需要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在危险驾驶刚刚入刑的五六年间,几乎所有的危险驾驶罪都会判处实刑,很少有判处缓刑,更不用提判处免刑、甚至免于起诉的了。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都有不断放开的趋势,很多地方都明确规定,对于酒精含量比较低的,没有发生事故等从重情形的,都可以作出不起诉处理。比如吉林省、辽宁省都规定,酒精含量低于130mg/100ml的,可以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二、你的性质属于罪轻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是有三种:法定不起诉(不构成犯罪),酌定不起诉(罪轻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你所说的行为显然就是属于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已经构成了犯罪,只不过由于犯罪情节比较轻微而不予起诉。
三、根据最新的规定,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在以前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像你的这种情况,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个载明了某年某月某日因危险驾驶罪被不起诉的证明,严格来说也就不属于无犯罪证明了。
好在公安机关在去年底公布了一个《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该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在规定的第二条中明确了一项基本原则: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当然这也是与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所一脉相承的。
与此同时,该规定进一步地明确: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四、但是不能免于行政处罚,不能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要吊销驾驶资格,而且5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
这种性质是一种行政处罚,并是说刑事处罚被免除了就什么事也没有了,行政处罚还是要进行的。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出具记录的话,公安机关会给载明一个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也就是只能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而不能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结语:虽然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对于危险驾驶罪仍需承担行政处罚。在出具证明时,只能证明无犯罪记录,而不能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了解这些规定,能帮助你更好地处理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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