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第三,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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