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决定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双方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召开庭前会议是为了解决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申请和异议,确保庭审集中审理、持续审理。律师申请理由可以是:第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疑难复杂;第二,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第三,当事人提出申请或者异议可能导致庭审中断。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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