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卡办卡诈骗罪判决标准及区别(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哪个更重)

【导语】本文将针对以卡办卡诈骗罪的判决标准进行探讨,并分析诈骗罪与侵占罪、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以卡办卡诈骗罪判决标准及区别(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哪个更重)

一、以卡办卡诈骗罪怎么判?

1、以卡办卡诈骗数额较大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诈骗数额不大的,受到的是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包括犯罪客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骗罪与侵占罪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行为对象的不同等。

1、犯罪客体不同。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可以是简单客体,也可以是复杂客体。

而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将自己已经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行为。

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公私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诱骗被害人,使其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代为保管”,进而非法占为己有的,应认定为诈骗罪。

3、犯骗罪与侵占罪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行为对象的不同。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代为保管等的基于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在实施侵占行为的时候,财物已经处于行为人的占有和控制之下。

三、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哪个重?

1、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后者更严重。

(1)涉嫌犯招摇撞骗罪的处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涉嫌犯诈骗罪的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从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上分析

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结语】通过对以卡办卡诈骗罪的判决标准以及诈骗罪与侵占罪、招摇撞骗罪的区别进行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不同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刑罚差异。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这些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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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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