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诈骗判刑标准及证据类型

导语:非法集资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判刑标准和证据类型,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解释了集资诈骗罪定罪证据的类型和需要证明的事实。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非法集资诈骗的知识,请继续阅读。

非法集资诈骗判刑标准及证据类型

一、非法集资诈骗百次判多久?

1、集资诈骗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50万元以上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在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二、涉嫌集资诈骗罪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涉嫌集资诈骗罪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四、涉嫌集资诈骗罪开庭后可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结语:非法集资诈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法规定和证据类型对于定罪和判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详细介绍了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刑法条文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并列举了证据类型和需要证明的事实。希望本文能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如需进一步了解,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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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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