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赌博罪辩护词及权利申请情形(赌博罪标准)

【导语】本文详细介绍了涉嫌赌博罪的辩护词内容及权利申请情形,同时解析了赌博罪的标准。了解这些内容,对于相关案件的辩护和理解赌博罪有很大帮助。

涉嫌赌博罪辩护词及权利申请情形(赌博罪标准)

一、涉嫌放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标题。

可写关于某某嫌疑人赌博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

(四)结尾。

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涉嫌赌博罪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涉嫌的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

三、涉嫌赌博罪辩护人可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四、涉嫌赌博罪庭审前法院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二)开庭十日以前将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

(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四)开庭三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

(五)开庭三日以前将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五、赌博罪的标准是什么?

1、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涉嫌赌博罪辩护词的基本内容和结尾建议,以及赌博罪侦查期间辩护律师的权利和庭审前法院的准备工作。同时,我们还了解了赌博罪的标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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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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