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人员案件调查流程及不起诉情形

导语: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一般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具体流程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同时,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还会有不起诉的情形。本文将详细解析司法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流程和不起诉的情形。

司法工作人员案件调查流程及不起诉情形

一、司法工作人员在法院犯罪由谁侦查?

司法工作人员案件,一般是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进行管辖。

人民检察院在对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具体流程是什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管辖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2、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为其提供咨询、、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3、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目录、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三、刑事案件不起诉情形是什么?

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立案决定书》,写明案件的材料来源,决定不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决定不立案的机关等。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决定不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控告人的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审核并作出答复。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有严重错误或一般的违法乱纪行为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者举报材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结语: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人民检察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进行案件审查并听取相关意见;最后,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同时,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会有相应的不起诉决定。这些流程和情形的解析,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司法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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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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