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追诉时效及构成要件(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导语:本文主要解析了强制猥亵罪的追诉时效及构成要件,同时探讨了猥亵罪与侮辱罪在对象情况和目的动机上的区别。

强制猥亵罪追诉时效及构成要件(猥亵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一、猥亵罪多少年?

强制猥亵罪追诉时效可能是五年、也有可能是十年、十五年,具体的追诉时效,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实施了猥亵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1、实施了猥亵行为不一定会构成犯罪

(1)猥亵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应认定无罪。

行为人的猥亵妇女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该认定为无罪,可由公安机关做。

(2)在火车卧铺车厢内实施猥亵的属于在公共场所猥亵的情形

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学校等区域,这些区域往往人来人往、人流量大,且人数不特定,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猥亵行为,情节更为恶劣,应当重罚。

(3)在公交车上猥亵未满14周岁女童的,构成

行为人在市内公交车上对未满14周岁的女童进行猥亵的,对其应以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2、强制猥亵罪中强制方式的认定

猥亵他人要用强制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为强制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强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和胁迫。有的观点认为,行为人客观上采用强制的方法,必须达到足以使被害人难以反抗的程度,使被害人丧失性自主权,沦为行为人满足其欲望的工具。

三、和猥亵罪有哪些区别?

侮辱罪和猥亵罪包括侵犯的对象情况不同、犯罪的动机不同等。

1、对象情况不同

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

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猥亵罪侵犯的是受害者的性的羞耻心与性的自由权,侵害人实施猥亵行为有满足自身性冲动的主观故意,但又并不具有对受害人进行性侵的主观想法。侮辱罪侵犯的是受害者的人格权与名誉权,侵害人实施侮辱行为期待通过实施侮辱行为以达到使受害人人格、名誉受到损害的结果。

结语:通过对强制猥亵罪的追诉时效及构成要件的解析,我们了解到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猥亵罪与侮辱罪在对象情况和目的动机上存在明显的区别,这对于相关案件的定性和定罪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应当依法维护受害人的权益,严惩犯罪行为,保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人们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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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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