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国刑事案件能够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吗?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和解,但需要被告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本文将介绍刑事和解的条件以及被告人不出庭时的处理方法。
一、我国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公诉案件是可以的,但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公诉案件,、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
(二)除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的程序。
和解后,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但是还有可能会坐牢。一般情况下,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应当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和解,也可以作为调停人主持调解工作,以争取对双方有利的双赢结果,即受害人及时得到应有的、足额;加害人获得从宽处罚,尽快回归社会。
二、刑事和解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并不是只要符合当事人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就可以适用该程序,适用该程序还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1、被告人真诚悔罪
被告人到案后不仅需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还需对自身所犯的错误有深刻的认识、深刻剖析发生犯罪的原因,真诚的悔改,并明确表示不再犯。
2、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被告人真诚悔罪是对司法机关的一个承诺,同时还需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因为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是被害人的损害得到弥补、恢复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最关键的环节。
取得谅解的方式不尽相同,一方面可以通过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也可以通过为被告人提供特定的辅助、帮助被害人家属等方式获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履行形式多样化有利于经济实力较弱的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无法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或者被害人经济实力较强,对于金钱的赔偿不作要求,仅仅要求其他形式如道歉等其他行为。
3、被害人自愿和解
被害人在被告人真诚悔罪、赔偿其损失、赔礼道歉的基础上,被害人不仅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也愿意与被告人达成和解,以签署书面协议的形式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系被害人自愿、主动对被告人的宽宥。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该程序时,应当着重审查和解协议的自愿性及合法性。
三、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怎么办?
1、刑事案件被告人不出庭,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当自诉状向被告人送达以后,如被告人不到庭,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结语:刑事和解在我国的应用是有条件的,被告人需要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同时,如果被告人不出庭,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刑事和解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双赢结果,让受害人得到赔偿并促使加害人悔过改正,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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