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据包含及不足的处理方式,做伪证的处罚是什么?

【导语】了解刑事案件证据的分类和查证要求,以及证据不足的三种结案方式;同时,了解刑事案件中做伪证的处罚是什么。

刑事案件证据包含及不足的处理方式,做伪证的处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的包含什么证据

刑事案件的证据包含:物证;书证;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案件如何结案

根据所处的法律阶段不同,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有以下三种结案方式和处置程序:

一、公安机关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

二、嫌疑人被拘留的证据严重不足的案件,检察院将不会嫌疑人,嫌疑人将不会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年的届满后,解除,嫌疑人将不会被审判,更不会被判刑。

三、移送起诉到法院的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将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刑事案件中做了伪证的处罚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做伪证的处罚:在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语】刑事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各种证据的查证与使用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有三种结案方式和处置程序。另外,刑事案件中做伪证的行为也是严重违法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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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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