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审判时间及一审审理时间

导语:了解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以及审判时间对于当事人和相关人员非常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审判时间以及一审审理期限的规定和延长情况,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审判时间及一审审理时间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有多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为十日,对可能判处的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案件审判时间是多久

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是: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审理期限是: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速裁程序案件的审期: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是多久

1.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审理期限是: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审理期限是: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速裁程序案件的审期: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结语: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和审判时间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尽快解决案件非常重要。在具体操作中,相关机关和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确保案件的及时审查、起诉和审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期限,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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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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