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时间、侦查审理时间、报案立案时间

导语:本文详细介绍了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侦查审理以及报案立案的时间规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审理时间可以有所延长。同时,也列举了可能导致审查、审理时间延长的特殊情况。希望本文能够为大家对刑事案件处理过程有更清晰的了解。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时间、侦查审理时间、报案立案时间

一、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需要多久的时间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并且罪犯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的,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罪犯可能会被判一年以上的,审查起诉时间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案件侦查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审刑事案件的为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审刑事案件审查时间为两个月,至迟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被告可能被判处,或者属于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特殊情况的,则这个期限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在上述期限还无法审理完毕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刑事案件报案后多久的时间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2)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3)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结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侦查审理以及报案立案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审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了解这些时间规定,可以帮助我们对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有更准确的预期。同时,也希望我们社会的法律环境能够更加公正、高效地处理各类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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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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