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知识:4000元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导语:了解盗窃罪的相关知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在盗窃4000元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可以不起诉,以及具体的不起诉情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盗窃罪知识:4000元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有哪些?

一、可以让检察院不起诉

盗窃罪符合以下情形的才能让检察院不起诉:

1、犯罪已过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二、4000元检察院是否可以不起诉

盗窃4000元,如果未达到当地的标准,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盗窃4000元检察院能不起诉吗

盗窃4000元,如果未达到当地的立案标准,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在盗窃4000元的情况下,如果未达到当地的立案标准,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的。具体的不起诉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希望本文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有关盗窃罪的基本知识,以便在面临类似情况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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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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