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退侦是否免于起诉(退补侦查的原因及补充侦查种类)

导语:退补侦查是指在侦查阶段,对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之间存在矛盾、要件欠缺、主要情节未予查实、遗漏重要犯罪事实等情况下,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的情况。本文将详细介绍退补侦查的原因和补充侦查的种类,并解答第二次退侦是否免于起诉的问题。

第二次退侦是否免于起诉(退补侦查的原因及补充侦查种类)

一、退补侦查两次是什么原因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之间存在矛盾的。

2、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的。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二、补充侦查的种类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形式。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1)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三、第二次退侦嫌疑人可以申请吗

第二次退侦嫌疑人也不一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四、案件被第二次退侦一定会免于起诉吗

案件被第二次退侦不一定会免于起诉,免于起诉的法定情形是: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

(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事实上,在退回补充侦查的时候,就应该在相关的法律文书中告知退回补充侦查的具体原因,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的时间只有一个月,司法实践中很少有一起刑事案件,接连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如果存在这种情况,说明案情是非常复杂的。

结语:退补侦查的目的是为了查清案情,补充证据,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虽然第二次退侦不一定会免于起诉,但根据法律规定,免于起诉的情况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在办案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案件的侦查和审理程序合法、合理,保障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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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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