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是否意味着还会公诉(逮捕与起诉的关系)

导语:检察院不批捕并不意味着没有后续的公诉行为。本文将解析逮捕与起诉的关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刑事诉讼中的相关规定。

检察院不批捕是否意味着还会公诉(逮捕与起诉的关系)

一、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还公诉

检察机关不只意味着不具备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

所以说检察院不批捕还是会进行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检察院不批捕就是没事了吗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等于没事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三、检察院一直不批捕还会被起诉吗

检察院一直不批捕也可能会被起诉,只要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证据充足移送检察院提起审查起诉了,且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然会起诉。

逮捕只是一种,与是不是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即使检察院不批捕也不代表就不会被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不是适用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结语:逮捕与起诉并无必然联系,即使检察院不批捕也不代表不会被起诉。本文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析,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刑事诉讼中的逮捕与起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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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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