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了解检察院不起诉后的流程对于参与案件的各方都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不起诉后需要制作的决定书内容以及相关通知和解除措施。
一、检察院不起诉后续流程是怎样的?
1、检察院不起诉接下来需要制作并下发不起诉决定书,
2、检察院不起诉后需要通知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等的机关
3、如果是存疑不起诉后期检察院可能还会再次提出请求
4、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书面通知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或者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
二、检察院不起诉后制定的不起诉决定书之中都有哪些内容?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以及处所等;如果是,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4、不起诉的法律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5、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的处理情况;
6、有关告知事项。
三、检察院不起诉情形是什么?
决定不予的,应当制作《不立案决定书》,写明案件的材料来源,决定不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决定不立案的机关等。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决定不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控告人的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审核并作出答复。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有严重错误或一般的违法乱纪行为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者举报材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结语:对于不起诉的案件,检察院会制定不起诉决定书,并通知作出相关决定的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特定情况下,检察院还可能再次提出请求。了解不起诉的完整流程和决定书的内容,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文章链接:https://www.yundaoxs.com/xsbh/6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