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不起诉条件及案件处理的相关规定

导语:本文将介绍检察院对于不起诉的条件及案件处理的规定,包括犯罪情节轻微、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已过期限等情况,以及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和相应的法律规定。

检察院对不起诉条件及案件处理的相关规定

一、检察院对于不起诉条件

检察院对于刑事和解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检察院不起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检察院不起诉算刑事处罚吗

检察院不起诉不算刑事处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自然就不存在刑事处罚了。

我国只有法院才能作出刑事处罚的决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无期徒刑和。附加刑有:、和;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在刑事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对于不起诉的条件包括情节轻微、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已过期限等情况。不起诉决定并不算作刑事处罚,只有法院才能作出刑事处罚的决定。同时,人民检察院对于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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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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