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听证会:案件审查活动的结果和作用

【导语】人民检察院的听证会是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审查的重要环节,通过听取各方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决定。本文介绍了听证会的定义和结果,以及召开听证会的情况和作用。

人民检察院听证会:案件审查活动的结果和作用

一、检察院听证会是干嘛的

检察院听证会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由听证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决定并说明理由。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由听证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决定并说明理由;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听证会后依法作出决定,向当事人宣告、送达,并将作出的决定和理由告知听证员。

二、检察院听证会有结果吗

人民检察院的听证会是有结果的。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由听证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决定并说明理由。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由听证会主持人当场宣布决定并说明理由;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听证会后依法作出决定,向当事人宣告、送达,并将作出的决定和理由告知听证员。

三、检察院叫去一般是干嘛

具体看检察院是在什么情况下叫去的。

例如在期间检察院叫人去的可能是案件有了新进展或者当事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具体看检察院是在什么情况下叫去的。例如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叫人去的可能是案件有了新进展或者当事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或者交纳。

【结语】人民检察院的听证会是为了确保案件审查的公正和公平,通过听取各方意见,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决定。在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情况下,听证会主持人会当场宣布决定并说明理由。对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案件,将在听证会后依法作出决定,并将决定和理由告知听证员。通过听证会的进行,人民检察院能够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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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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