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察院带走最多多长时间起诉(被带走一般能回来吗)

导语:被检察院带走的案件一般多长时间能结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应在接案后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而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本文将详细解读相关法律依据。

被检察院带走最多多长时间起诉(被带走一般能回来吗)

一、被检察院带走最多多长时间结案

案子到了检察院一般三个月可以结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提起;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被检察院带走最多多长时间起诉

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内起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后的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被检察院带走一般能回来吗

检察院带走了要看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复核,则属于,很快就回来了,如果涉及,比如贪污之类,则在下达拘留通知书的时候会给家属通知。

结语:被检察院带走的案件,结案时间和起诉时间都受到法律的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应在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不同情况下,还存在延长结案时间的可能性,但都需要经过相应程序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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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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