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详细解析了犯罪辩护权的种类及规定,包括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同时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权的具体规定,涵盖了律师、人民团体、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亲友等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范围。
一、辩护权的种类
1、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
2、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代行辩护。
3、指定辩护。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二、辩护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结语】总的来说,犯罪辩护权的种类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行使辩护权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辩护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被执行刑罚、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以及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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