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将详细介绍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包括时间、主观和客体界定的不同,以及虚假宣传和诈骗犯罪的概念和特点。另外,还会阐述索要赌债先法院起诉是否构成虚假诉讼,以及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虚假诉讼罪怎么变成诈骗罪?
1、虚假诉讼罪不会变成诈骗罪,具体理由如下:
(1)时间界定
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的行为。
(2)主观界定
虚假诉讼罪,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诈骗罪,具有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界定
虚假诉讼罪,是侵犯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是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
2、虚假诉讼与诈骗罪的区别
(1)概念不同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诈骗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2)虚假宣传和诈骗侵犯的客体不同
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3)虚假宣传和诈骗客观方面不同
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象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4)虚假宣传和诈骗犯罪主体不同
前者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后者则是一般主体。
三、索要赌债先法院起诉,是否构成虚假诉讼?
1、索要赌债先法院起诉,不一定构成虚假诉讼。
首先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若是当事人因为想让法院受理自己的诉讼请求,就捏造债权债务关系、或者是捏造以物抵债协议。并利用捏造的材料向法院起诉,后期出现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是出现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的情形,就有涉嫌犯了虚假诉讼罪的可能。
2、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会构成虚假诉讼:
(1)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2)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3)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4)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5)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6)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就达到了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实,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百零七条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与他人通谋,代理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故意作虚假证言或者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前三款行为的,依照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结语】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虚假诉讼罪与诈骗罪的差异,以及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虚假诉讼行为,以维护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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