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几年(非法吸收存款刑事责任及量刑情况)

【导语】本文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刑情况进行了详细解析,包括各种罪行的数额标准、造成的后果以及从轻、减轻或免予刑罚的情形。希望通过本文能够让大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更为清晰的认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几年(非法吸收存款刑事责任及量刑情况)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几年?

《刑法》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吸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造成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吸款金额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以上,并且有以下情形: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二年内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3.“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

(1)吸款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造成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以上的

(2)吸款金额25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4.“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

1)吸款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造成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2500万元以上的

(2)吸款金额25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存款人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5.从轻、减轻以及免予刑罚的情形

(1)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提起公诉后退赃退赔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2)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在提起公诉前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结语】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刑标准主要以吸款金额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依据,同时还会考虑其他严重情节和后果。对于积极退赃退赔的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非法吸收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提起公诉前清退所吸收资金的情况,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对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应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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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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