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借贷型诈骗付过的利息算什么)

【导语】想知道被诈骗能否起诉?本文详细解读了法律规定、诈骗罪认定标准以及借贷型诈骗付过的利息问题,帮助您了解相关知识。

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借贷型诈骗付过的利息算什么)

一、法律规定被诈骗能不能起诉

1、被诈骗不能起诉。诈骗案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诈骗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如不能构成刑事立案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履行相应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借贷型诈骗付过的利息算什么?

1、借贷型诈骗付过的利息算为实施诈骗行为支付的成本

在刑事上,对涉案赃款的认定,从来是不算利息的;法律也规定了一条救济的途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赔偿因其犯罪行为带来的损失。

2、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给付被害人的本金数额,不计入犯罪数额。

案发前已付利息不属于犯罪成本,民事债权人与刑事被害人所应承担的风险不同致利息受不同保护,案发前已付利息可全部用于折抵未还本金以确定诈骗数额。因此,案发前已付利息应折抵未还本金确定诈骗数额。

三、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的认定如下: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结语】通过本文,我们了解到被诈骗不能直接起诉,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借贷型诈骗付过的利息算为实施诈骗行为支付的成本。此外,我们还了解到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包括与借贷行为的界限、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以及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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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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