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予起诉受害人如何办(轻伤二级移交检察院不起诉如何处理)

导语:本文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终止而不交付法院审判的处分决定,以及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方式。同时,还提供了被害人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途径。

检察院不予起诉受害人如何办(轻伤二级移交检察院不起诉如何处理)

一、检察院不予起诉受害人如何办

1、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请求提起。

2、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终止而不交付法院审判的处分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轻伤二级移交检察院不起诉如何办

轻伤二级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三、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怎么处理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如下: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书,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并且被害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对于不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还需要公开宣布不起诉的决定书,并将其送达相关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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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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