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是否可以不起诉(法律规定和判决条件)

导语:在刑事案件中,轻伤一级是否可以不起诉?本文通过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总结出了几种情况下可以争取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以及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条件和处理措施。

轻伤一级是否可以不起诉(法律规定和判决条件)

一、轻伤一级可以不起诉吗

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有以下情形可以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1、、被告人死亡的;

2、犯罪已过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轻伤二级检察院是否可以不起诉

如果达到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两种类型。法定不起诉。

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6种情形之一的,以及犯罪行为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对于经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酌定不起诉。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酌情决定,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轻伤二级达成协议可以撤诉吗

致他人轻伤二级,双方达成协议的,一般不会撤诉。轻伤二级的案,属于刑事案件,是否撤诉,与受害人无关。但受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赔偿到位,真诚悔罪的,也可以免除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结语: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轻伤一级案件,是否可以不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本文详细介绍了不起诉的法定和酌定两种情况,并强调了被害人的谅解和赔偿情况对于案件处理的影响。希望本文能为读者对于轻伤一级案件的不起诉问题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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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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