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及少年刑事案件的规定与要点

导语:本文将详细介绍多少个公安机关有权管辖刑事案件的情况,并解释了刑事案件管辖和审判管辖的分类等相关规定。另外,还会探讨公安机关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规定和人民法院与其他相关机关合作共同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重要性。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及少年刑事案件的规定与要点

一、多少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的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地区管辖和。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公安机关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规定有什么

对于判处、宣告、宣告缓刑的少年罪犯,人民法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其原所在学校、单位、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共同制定帮教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共同办理好少年刑事案件。

《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共同办理好少年刑事案件。

《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四十三条

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少年罪犯,人民法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其原所在学校、单位、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教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

三、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1、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

2、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结语:本文通过对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及少年刑事案件的规定进行解析,让读者对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同时,强调了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与配合对于办理好少年刑事案件的重要性。希望本文对读者们对相关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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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道律师允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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