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执行程序中的诉讼时效和执行期限规定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本文将介绍诉讼时效和执行期限的具体规定,以及在终本后如何恢复执行和处理被执行人的遗产问题。通过了解这些规定,您将更好地了解执行程序中的权益保障机制。
遇到这种情况的确是非常闹心的,毕竟判决已经生效了,但是自己钱没拿回来,只是相当于得到了一纸空文。
但是唯一好的地方是,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了,就永远不会再失效了,这个事儿会跟着对方一辈子。即便对方去世了,也还是有可能继续执行的。
有些人会说,之前不是听过,如果5年之后执行不回来,钱就不能继续执行了吗?
的确是有这种说法,而且这种说法并不是完全没有依据的,但是这个说法的依据只是一个草案,那就是之前公布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
在该《草案》的第83条中,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的10种情形。其中第8条情形为:
8.自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日起满五年,且未发现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草案至今没有正式通过,也就是说以迄今为止,仍然是不能发生效力的。
而根据现在的规定,执行是永远没有期限的,只不过有可能会暂时结案而已。
接下来,我们就说一说当前关于执行方面的这些规定,相信你花两分钟时间看完这篇文章,你就明白了。
1.在案件诉讼的时候,是有一个期限的规定,就是诉讼时效。
按照目前的规定,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可以中止、中断和延长),如果超过三年没有主张,那么当事人就可能丧失胜诉权。
当判决、裁定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权利人有两年的时间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中止、中断和延长)。
如果在这个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没有申请,那么当事人就有可能无法向法院申请向执行。但是这个债务依然是存在的,只是变成自然债务而已。
但是法院一旦立为强制执行案件以后,就没有时效一说了。
2.当然法院执行是有执行期限的,这个期限也就是6个月,这个6个月设定的是法院办结案的期限,而非案件执行的期间。
法院在立为执行案件以后,必须在6个月之内进行结案。结案有很多种方式,对于申请人来说最希望的当然是执行完毕了,但是就现实的情况来看,执行完毕的率实在是很低,实际上可能也就只能达到三成左右。
而更多的都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终本的方式结案的。
这里的终本并不是必须要求申请执行人同意,经过法院依职权查询以后,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的财产,法院也可以职权终本。
3.但是在终本之后,该执行的还是要执行的,终本只不过意味着一个执行阶段的终结。
在终本之后,无论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了,都可以要求法院恢复执行。
比较夸张的一个说法,就是如果被执行人到达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或者养老金之后,这个退休金或养老金也是可以执行的,只需要给他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就行了。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死亡的话,需要看他有没有留下遗产。如果有遗产,那么其遗留的财产将首先用于偿还债务,剩余的部分才会被用于继承。
而如果此时已经进行了继承,那么遗产继承人则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当然这需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但是这个程序在执行过程中追加就可以了,就无需在此经过审判程序了。
结语:执行程序中的诉讼时效和执行期限规定是确保债务人履行义务的重要制度。即使在终本之后,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仍可以要求法院恢复执行。对于遗产问题,遗留财产将优先用于偿还债务,继承人也需承担偿还责任。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应遵守法律程序,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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